愛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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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筵是早期基督徒聚會時,往往在聖餐禮之前一起用飯,表示同屬一家,有兄弟姐妹的情誼和愛心(林前11:17~34;徒2:46)。<ref>《聖經--名詞淺注》</ref> 愛筵的發動者是神的愛,這種和主的晚餐聯繫在一起的筵席,稱為愛筵。
愛筵的原則
- 奉獻的原則:既然交出來給主,就是屬於主的,由召會來處理。「田產還留着,所留下的不是你自己的麽?既賣了,價銀不也是由你作主麽?」(徒5:4)
- 愛筵中不僅僅是遵守律法,更重要的是操練愛,彼此鼓勵,勉勵行善。「且當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」(來十2)
- 盡力原則:神給人各樣恩典,使人在凡事上常常充足,能洋溢出各樣的善工。「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」(利十二8)<ref>基督徒對愛筵應有的認識</ref>